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视讯会议和省文明委全会精神,引导全市广大未成年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养成良好品格,经市文明委领导同意,决定2012年在全市组织开展“选树十佳美德少年”活动。
具体条件:(1)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孝老爱亲,心存感恩;学会自理,常做家务;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互相帮助,邻里和睦。(2)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学习勤奋,积极进取;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敢于分担,勇于创新。(3)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尊纪守法,文明有礼;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热心公益,见义勇为;崇尚科学,服务社会。
评选范围:凡年龄6—15岁的我市中小学生(小学、初中范围),具有某一方面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优秀少年均可参加评选。
本次活动评选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品学兼优、社会实践美德少年各2名,并向省推荐。同时,设“十佳美德少年”提名奖10名。评选结束后,各县、区(市)和市教育局将大力宣传10名美德少年的事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