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新闻]古树名木是悠久历史的见证,更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日前,记者从邯郸市园林局获悉,为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即日起,我市开展古树名木认养活动,有认养意向者,可拨打市园林局总工办电话0310-3122172具体咨询。
何为古树名木?
据邯郸市园林局工作人员介绍,古树,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按下列标准分级:树龄在500年以上或具有重要景源价值、历史价值和树种极其珍稀的古树,为特级古树;树龄在300-499年的树木为一级古树;100-299年的树木为二级古树。名木,指珍贵、稀有,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名木不分级。
哪些古树名木可被认养?
2012年5月—8月,根据省住建厅古树名木普查工作要求,我市进行实地调查拍摄,采用GPS定位系统对全市古树名木进行了精确的定位普查,并对与古树有关的历史典故等作了简要地说明,建立了完整详细的古树名木档案,录入河北省城镇古树名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
记者从市园林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古树名木主要分布在市内三区及六个县,分别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及磁县、涉县、永年县、肥乡县、临漳县、鸡泽县,其中以涉县居多,树龄逾2000年之久的“天下第一槐”就在涉县境内。全市现共有古树名木490株,品种以槐树居多,还有皂荚树、侧柏、刺槐、毛白杨、杮树、榉树、杜梨、臭椿、榆树、柳树、枣树、核桃树、白皮松、黄连木、鹅耳枥、欧洲丁香、黄栌、柞树等近30个品种。
根据有关规定,只要在河北省城镇古树名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入库的、交通相对便利方便认养者前去管理的古树名木,都可纳入认养范围。
认养需要啥条件?
据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自愿参加古树名木认养活动(以下统称认养人)。认养费用遵循双方自愿协商的原则,原则上不低于300元/株/年,古树群不低于3000元/群/年,需要采取特殊措施复壮的古树可酌情增加,认养款项由认养人交付给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实行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古树名木的管护和复壮,并接受认养人以及财务、审计部门监督。如认养金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纳的,认养权利自行终止。
认养期限最低一年,最长不限。认养人与古树名木的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所在地的县(市、区)级主管部门签订认养协议;无管护责任单位的由古树名木所在地的县(市、区)级主管部门直接与认养人签订,具体认养的时间、费用和权责等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会对认养的古树名木建立专门的档案,及时跟踪认养协议执行情况。
认养期内,认养人对认养的古树名木拥有“冠名权”,标志牌上可写有认养者的姓名、工作单位、认养时间等相关信息,但不得宣传任何商业广告。认养人也无权利用所认养古树名木在各类媒体进行商业宣传以获取经济利益;被认养的古树名木不改变管护责任单位、责任人。认养人有权了解和监督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对所认养古树名木的管护工作,有权了解认养费用的使用情况,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发现古树名木受到破坏时,应及时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汇报,并有权督促采取保护措施;认养人如需对所认养的古树名木亲自进行养护操作,需在当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认养期内,如因管护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认养古树名木树势衰弱或濒危甚至伤亡时,认养人可更换认养对象直至认养期满。认养人如不履行认养责任可收回认养权利;认养不改变古树名木的权属关系,认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认养古树名木旁增加建筑物、构筑物等;认养工作在各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进行,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适时向社会通报认养情况和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