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新闻]本月起,邯郸市国税局、地税局开始实行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可就近选择国税局或地税局任何一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由受理税务机关核发一份代表国地税共同进行税务登记管理的税务登记证件。
过去,纳税人办理涉及国、地税两家的税务登记,需要跑两家机构。现在,只需一个窗口受理,一套证件通用,一个识别号管理,一证套印两章,填写一份表格,即可完成办理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手续,大大节省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和办税时间。
地税工作人员提醒,目前,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具体范围包括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其他登记业务需分别到国地税双方办理。在一方税务机关办理完税务登记证后,纳税人仍需及时到另一方税务机关办理税种核定、发票核定、纳税辅导以及办理网上申报、电子缴税等业务。在国税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还须到地税办税服务厅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申报缴纳印花税。
需要注意的是,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后,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绝大部分都会发放联合税务登记证件,但仍有以下三种情况不需颁发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一是纯地税户,国税机关没有管辖权的,只需办理地税机关的税务登记;二是个别单位存在国地税管辖机构不一致等特殊情况的,在分别报省局批准后可暂不开展联合办理税务登记,仍按各自原来的模式开展税务登记,不发放联合登记证;三是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前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仍需按原来的程序分别到国地税机关分别办理,涉及到需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的,发放单独的税务登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