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开展,交警部门认真总结前期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行动工作经验,科学分析研判辖区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出行的规律和特点,细化工作措施、目标和责任,组织民警通过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的方式,加大路面监管,形成覆盖全辖区道路的工作模式,确保整治行动不留死角,打击涉牌涉证违法者的嚣张气焰。
查处遮牌行为
查处套牌行为
交警部门表示,机动车假牌、套牌等违法行为,将严重影响日常车辆的交通管理,为交通安全埋下隐患,同时躲避电子眼、电子警察等抓拍设备的真实有效记录,危害极大,在车辆发生违法行为时,无法取得有效证明,套用他人正在使用的合法牌证,也将损害他人利益,一旦发现假牌套牌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将一律记满12分并处200元罚款;对于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的,也一律记满12分,处2000到5000元不等的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收缴销毁伪造、变造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1、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2、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6、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
7、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