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某某(女,鸡泽县店上乡人)因纠纷伙同他人多次到县供电公司堵门,特别是11月24日,秦某某等人再次挂条幅,带火炉、被子等生活用具,长时间围堵县供电公司大门,严重影响了其正常办公秩序。
接报警后,我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我局城区派出所、巡特警大队等赶赴现场,在现场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并指导其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解决诉求。在耐心劝离无效后,现场处置民警依法将违法人员进行强制带离。
经调查取证,根据违法行为及情节,我局对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秦某某给予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