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观察网上一篇题目为《曲周交警大队违法强制收取高价拖车费》一文被广大网友转载引起热议,给曲周县交警大队带来了负面影响。
文中称一车主违法停车被交警将车辆清拖,处理完毕后取车时被收取了500元的拖车费。发现此问题后,曲周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李鹏立即责令政工监督室针对文中群众反映情况开展调查。2019年6月16日晚,根据县政府大气防治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曲周县大气办联合空保中心在县城管局、县电视台、县交警队城区中队的配合下对我县主城区公仆路政府段龙海公园门口、美食街全段进行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整治行动中,交警按照工作职责对上述路段的违法停车辆进行拖移。反映人车辆系违法停车被拖移,现场民警也及时告知当事人车辆停放地点。
根据网友反映的情况,大队政工监督室派专人到城区中队和河北荣冀汽车服务站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走访了当事人。经查实,反映人所缴纳的拖车费是曲周县荣冀汽车服务站工作人员擅自违规收取的。根据委托合同规定,因交警大队执法暂扣、拖移的车辆产生的费用均由交警大队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
事情查实后,曲周县交警大队当即要求荣冀汽车服务站就此类事件进行全面整改,并对违规工作人员进行了解聘处理,同时,该公司也及时与反映人取得联系退还乱收费款项并向当事人道歉。目前,此事已获得当事人谅解。当事人因网上发帖给曲周县交警大队带来的负面影响,以书面形式向交警大队道歉。
为切实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曲周县交警大队就相关问题向广大市民温馨提示如下: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法暂扣车辆的停车费及违法停车的拖车费均由交警大队承担,停车场或拖车公司均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当事人如遇此类乱收费行为,可向交警部门投诉。在此也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靠大家,希望所有交通参与者能过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打造我县文明、有序、安全的出行环境。
(曲周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