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微腐败”整治小组,明确责任,梳理问题线索,该区纪检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案件挂牌督导。乡镇纪委、委局机关每月上报损害营商环境和“微腐败”案例,将查办损害营商环境和“微腐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以案谋私、串通包庇等行为严肃问责。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公开招聘100名社会监督员,开通“优化营商环境纪委监督平台”微信公众号,设置部门公开承诺、举报投诉、办理情况反馈、满意度评议等专栏。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多次重复投诉举报仍不改正的,安排专人调查核实、限时办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