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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前副省长遭成都女子李靖澜诈骗案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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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8 09:55:45
收藏 来源:凤凰网   编辑:

  [国内新闻]近日,备受关注的成都女子李靖澜涉嫌诈骗湖北省前副省长孟某钱财一案在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检方并未变更此前起诉书指控的相关内容,辩方律师则指出,根据新获取的证据显示,李靖澜根本没有作案的时间和空间,因此检方的指控并不成立。

  前副省长报案称遭诈骗

  一年前,25岁的成都女子李靖澜被曾经先后担任海南、湖北两地副省长的孟某指称其诈骗了他的钱财,李靖澜在投案后被取保候审。一年后的2013年5月13日,她被白沙县警方再次以涉嫌诈骗刑拘;16日,被当地检察院批捕,并在17日起诉至法院;18日,当地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并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名成立判处李靖澜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在接到白沙县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后,李靖澜立即委托律师向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称白沙县公检法机关违法办案,请求撤销白沙县法院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判决。

  因涉嫌诈骗,成都女子李靖澜身陷囹圄,但从被刑拘、批捕、起诉直至判决,整个过程仅用了不到一周时间,有法律人士说,白沙县公检法机关这样的办案过程堪称“神速”。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备受关注的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认为该案一审审判程序违法,撤销白沙县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二审检方曾建议发回重审

  李靖澜提起上诉后,8月1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白沙县法院开庭对这一案件进行二审。当天,控辩双方再次围绕“李靖澜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公检法办案机关是否存在程序违法”等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

  在本案的一份案卷中,存在两份互相矛盾的询问笔录。两份调查笔录均由白沙县查苗派出所出具,一份询问笔录2012年4月5日9时16分至12时52分,被询问人是孟某,地点在查苗派出所;另一份笔录则是2012年4月5日9时18分至14时18分,被询问人是全球某联盟会的于振平,询问地点是在国营龙江农场某宾馆。两份笔录的记录人一栏都签有李某的名字。辩护人当庭提出,两份笔录时间、记录人均相同,但地点不同,要求法庭对两份笔录进行调查。

  辩护人同时认为,作为本案重要证人的于振平,几经传唤均拒绝配合调查。在这样的情况下,警方仍办理该案并移送起诉,因此其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存在严重程序违法。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未能认真审查即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在未查明事实的情况下就匆忙做出一审判决,均存在严重失误,请求二审法院予以纠正。

  针对质疑,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坦承,警方提供的案卷中确实存在瑕疵,而且一审审判程序失当,建议二审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

  海南二中院审理认为,一审的审判程序违法,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裁定撤销白沙县法院作出的(2013)白刑初字第38号判决书,并将该案发回白沙县法院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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