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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院“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执结案件36685件

来源:河北编辑:保存2022-01-11 11: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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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至12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全省法院坚持分散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攻克了一大批未结执行案件,给人民群众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9月1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了全省法院“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明耀在讲话中明确指出,在这次“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中,要将旧存疑难案件全部清仓见底,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希望全省各级法院迅速行动起来,围绕省法院统一决策部署,坚定信心、狠抓落实,确保此项活动决战决胜。

  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安排部署,各级法院纷纷行动,在中、基层法院各实施团队平时分散执行的基础上,河北三级法院瞄准一批难点、棘手案件,着力发挥资源整合、力量统筹的优势,适时组织统一执行行动,增强了活动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强化了法律震慑效应。

  10月21日5时30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任晓刚一声令下,全省法院“集中执行百日攻坚”统一执行行动拉开帷幕。截止当天12时,全省法院执结案件364件,当事人达成和解390件,到位金额7268.12万元,拘传845人,拘留103人。

  11月30日凌晨6时,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法院开展了“集中执行百日攻坚”第二次统一执行行动。截止当天17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330件,执行到位金额15229.32万元,当事人达成和解521件,拘传850人,拘留93人,扣押车辆79台。

  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两次全省法院统一执行行动前后,各地法院声势浩大的执行行动也相继展开——

  石家庄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统一执行行动4次,执结案件305件,执行到位金额3078.24万元,当事人达成和解158件,拘传236人,拘留4人。

  保定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统一执行行动3次,辖区法院组织各类执行行动70余次,执结案件117件,当事人达成和解136件,执行到位金额519.78万元,拘留、拘传328人,扣押车辆36辆。

  沧州两级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123次,执结案件1215件,当事人达成和解365件,执行到位金额6193万余元,拘留56人,拘传551人。

  频出“实招”强力执结涉民生案件

  此次“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执行的案件大都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民生案件,如何执行好此类案件自然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此,河北各级法院频出“实招”,以强有力的措施执结此类案件。

  被执行人刘某长期拖欠农民工陈某工资10万元,法院判决生效后刘某始终逃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在集中执行中,蠡县法院执行人员将刘某“堵”在了家中,并对其采取拘传措施。执行人员反复对刘某进行疏导,但刘某仍以 “没钱”为由拒不履行义务。刘某被关进羁押室后,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马上让家人将10万元执行款送到了法院。蠡县法院当天将10万元执行款交付给陈某,陈某感激不尽。

  以心攻心,深入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也是河北法院在执行涉民生案件时的一个主要做法。

  唐山中院执行局第二执行分局滦南执行大队执行一件交通事故纠纷,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王某当场死亡,另一死者陈某的赔偿只能由王某的家人来承担。承办人意识到,王某家人刚刚失去亲人,如果强制执行对他们来说就是“雪上加霜”“伤口撒盐”。主办人决定以心攻心,做好三位被执行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促其自动履行义务。但是,三位被执行人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面对这种情况,承办人一次又一次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反复给他们讲清法律的具体规定,详细介绍死者陈某的家庭境况,请被执行人亲属协助法院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与此同时,承办人给申请执行人详细介绍了被执行人失去亲人后面临的实际困难,希望他们予以理解和同情。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也积极协助承办人做好申请执行人的思想疏导工作。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支付了108000元赔偿金。此案终于成功执结,双方当事人非常满意。

  截止12月15日,在近三个月的时间里,全省法院出动干警22165人次,出动车辆15007辆次,执结案件36685件,当事人达成和解10648件,执行到位金额536044.88万元,拘留515人,拘传5869人。

  赫赫战果中无不浸透着广大法院干警对党的忠诚、对法律的忠诚、对人民的忠诚,也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勇于担当、敢打敢拼、一心为民的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扬。

  黄骅市法院执行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李某拖欠张某9万元借款。立案后,承办人立即查询李某的银行账户,但没有发现存款。承办人继续多方查控李某财产,结果发现李某在黄骅市有一套房产,承办人马上将此套房产查封。法院查封还不到一小时,李某就将全额欠款及利息打到法院账户。此案立案后不到24小时就顺利执结。张某拿到执行款后激动万分,他拨通承办人的电话连连致谢,“没想到我的钱这么快就要回来了,你们的执行效率真是快,真是帮我解决了难题,万分感谢!”

  阜平县的侯某、石某拖欠白某、郭某等八位农民工工资29万余元,调解协议生效后,侯某、石某仍不支付工资。10月26日,白某、郭某等八位农民工申请强制执行。阜平县法院将此案列为“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的重点案件,在立案当天就冻结了二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该院又抽调12名干警组成三个执行小组,在立案第二天兵分三路,一路驱车40多公里到被执行人侯某家中查控其财产,一路跋涉30多公里山路到被执行人石某家中查控其财产,一路奔赴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管理局、行政审批局、保险公司等部门对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执行人员反复给侯某讲明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侯某打消了“侥幸”心理,表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因白某在外地出差,执行人员通过电话做白某的思想疏导工作,白某也转变了态度。二人通了电话,商定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先由侯某支付。10月29日,侯某支付了全部欠款。11月1日上午,白某、郭某等八位农民工将一面“司法为民办实事,快捷执行解民忧”的锦旗送到阜平法院,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

  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以来,全省法院已收到锦旗554面、感谢信140封。(通讯员史风琴 河北日报记者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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