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您来到邯郸之窗! 

邯郸市连强口腔门诊部因违反《消毒管理办法》被罚3000元

来源:邯郸信用促进网编辑:保存2022-08-31 07:56:41
分享:
  近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连强口腔门诊部购进“冀”84消毒液未按要求索证的处罚公告。

  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山综执当罚决字WS(2022)第7-4号

  处理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和《邯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年版)》第三章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违法(违规)行为:购进“冀”84消毒液未按要求索证

  处理决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8月10日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邮箱地址:newmedia@xycj.org.cn

相关文章
频道推荐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路新时代商务大厦10楼 客服热线:0310-3181999
邯郸之窗  www.hdzc.net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在线交流

冀公网安备 13040302001161号 冀ICP备120155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