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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金鑫利商贸违反计量法实施细则被罚1千元并责令停止使用

来源:邯郸信用促进网编辑:保存2022-09-03 21: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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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河北金鑫利商贸有限公司使用电子汽车衡超过检定周期的处罚通知。

  处罚决定文书号:成市监处(2022)13027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违法(违规)行为:河北金鑫利商贸有限公司使用电子汽车衡超过检定周期。

  处理决定: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处 1000 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3月14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金鑫利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某,地址:邯郸市成安县北郎堡村,经营范围:粮食收购、农副产品、饲料、购销及储存;食用油购销;经营企业进出口商品或相关产品技术业务、经营生产或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不动产租赁;仓储服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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