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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子浩铸造公司因违反国家消防法被罚3.9万元

来源:邯郸信用促进网编辑:2022-09-14 15: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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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发布了鸡泽县子浩铸造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处罚通知。

 
处罚决定文书号:冀鸡消行罚决字﹝2022﹞第0010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6月28日,我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对鸡泽县子浩铸造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精密铸件加工)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沾漆车间内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2.1条第1项之规定。上述问题该单位不能及时改正且未采取保证消防安全的防范措施,我大队当场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2]第0330号)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冀鸡消限字[2022]第0061号)。鸡泽县子浩铸造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理决定:罚款3.9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08/19


 
据公开信息显示,鸡泽县子浩铸造有限公司负责人:安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精密铸件加工、汽车配件、市政铸件、球墨铸铁研发、加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邯郸信用促进网、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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