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邱综﹝开﹞罚决字﹝2022﹞0008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三项的规定、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
违法(违规)行为:1、生产车间内配电室无警示标志;2、生产车间内有一具灭火器过期未检测;3、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处理决定: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02/09
据公开信息显示,邱县合众康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崔某某,地址:邯郸市邱县,经营范围:织布、防雨布、防雨服装、浆纱生产、***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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