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您来到邯郸之窗! 

峰峰义井卫国建材经销处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8万元

来源:邯郸信用促进网编辑:保存2023-01-17 13:39:08
分享:
近期,邯郸生态环境局平台发布了峰峰矿区义井卫国建材经销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处罚信息。

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连罚字(2022)17-005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存在广棚大门未关闭现象,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厂棚存放有大量易产生扬尘物料白灰、石膏粉。生产作业时厂棚内大门敞开,造成的扬尘向大门外无组织排放,厂棚未起到密闭措施防治粉尘排放。复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作业时厂棚内大门敞开,造成的扬尘向大门外无组织排放的环境违法问题未整改,拒不按照《邯郸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邯环责改字(2022)17-185号要求改正。

处理决定:1、罚款捌万元。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1月26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峰峰矿区义井卫国建材经销处负责人: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义井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粉煤灰(含仓储)、石膏、水泥、石子、河沙、白灰、炉渣、焦粉焦粒、建材、钢材、脱硫灰、除尘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邯郸生态环境局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邮箱地址:newmedia@xycj.org.cn

相关文章
频道推荐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路新时代商务大厦10楼 客服热线:0310-3181999
邯郸之窗  www.hdzc.net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在线交流

冀公网安备 13040302001161号 冀ICP备120155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