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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粱梦归入邯郸市丛台区管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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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2014-12-30 21:34:15发表
在全国上下大力反腐之际,我特向组织揭发检举丛台区黄梁梦镇丛东村村委主任姜会良。该人自担任丛东村村干部以来,依仗职权,目无党纪国法,贪污受贿,胆大妄为,目无法纪,始终搞人制大于法制,把个人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个人行为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广大群众敢怒不敢言,特依法向组织举报姜会良的种种罪行,铲除干部队伍中的毒瘤,还人民群众民主公平法制的和谐社会环境。 一、破坏公共设施。 2005年丛中村修建了一条“民心渠”,姜会良于2006年在没有经过任何人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将渠道垫平,面积大概150亩左右,将其私自以每亩8000元/年的价格租给别人,每年所得非法收入人民币约120万元,并私自占有,挡住丛东耕地自然排水口,涝天来临造成丛东村500亩良田被雨水长期淹泡,不能耕种,造成荒废。后又垫沟排废土,又增加了丛北与丛南耕地自然排水口,共计造成大约千亩良田荒废,不能耕种,大约每亩每年以两季收成计算,大概2800至3000元/亩。给广大群众利益造成极大损失。(有照片和人证,荒废耕地至今依然存在)。 二、贪污。 1、2006丛东村为方便群众,将路面硬化(富民路与东南路)。经支村两委决定,以每户收取200元为集资款,由姜会良负责收取(富民路17户,东南路27户,后附集资名单)的费用至今未报帐,姜会良假公济私,中饱私囊的行为极坏,构成小额贪污。 2、在当干部兼电工期间欺诈百姓。丛中村有四个村,3个村浇地都按供电所规定每小时收取3元钱,而丛东村姜会良却强行按每小时5元钱收取。据初步统计,每年多收浇地费3万元作为己有。十多年来,共多收群众电费20余万元,构成大额贪污罪。为此广大群众举报到物价局,物价局核实情况后(因其找人说情)以罚款5000元了事。 3、丛东村浇地明线经常被偷,为彻底解决这一现状,支村两委决定埋设地下电缆,姜会良利用兼任电工特权将被拆下的铝线私自卖掉(卖给丛南村委,由丛南村村长王玉海引线,由丛南村委指证),按当时价格计算价值3万元左右,归为己有,现有帐可查。 三、私自挪用吞并公款,侵占集体财产。 2009年丛东村需要改造群众吃水管道,姜会良与会计姜世金一起以考察为名,旅游一个星期,购买并纪念品,随意挥霍公款,致使丛东村最少损失10万至15万。而且在未经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知道的情况下,私自给施工队转走17万元。并且安装水管费用差别巨大(丛西村安装水管用款17万元、丛南村安装水管用款18万元、丛东村安装水管用款31万元),其如此巨大的费用差额不知去向。 四、作风纪律败坏。 姜会良作为一名村干部,而且又是一名共产党员,但其本人道德极其败坏,与她人通奸,并生育一女孩(可做亲子鉴定)并和多名妇女通奸(群众举报),给党的形象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影响党在群众的形象。 五、非法占有土地。 2004年,丛南村利用垃圾垫平了靠近铁路一块土地,用于招商与出租,以每年3000元为合同租其地。反手将其以每年55000元的高价转租给别人。与丛南村合同只履行了三年,单方将合同撕毁,从2007年至今的租赁费占为已有。构成毁约谋取非法暴利行为。(有丛南村与姜会良所签合同为证)。黄梁梦驾校在二期扩展场地时,涉及丛南村部分群众耕地荒地,姜会良带着铲车打手威胁群众强行占用,驾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拿出8500元进行土地补偿,但姜会良拿到钱以后拒不给群众付款,将其占为己有,构成贪污。 综上所述,姜会良的种种行为,所做的事件个个都激起民愤,令人发指,侵犯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从2012年至今我曾向邯郸县信访局、邯郸县纪委多次反映此情况,并受到原邯郸县张副县长接待,但至今没有任何答复。现趁着习主席依法治国和反腐的大好环境,让我们重新看到了希望,所以广大村民强烈恳求上级领导政府机关给予严肃彻查此人,彻查其事,还村民一公道,还社会一个公平。 邯郸市丛台区黄梁梦镇丛东村全体村民
邯郸之窗网友 2014-12-30 20:26:46发表
在全国上下大力反腐之际,我特向组织揭发检举丛台区黄梁梦镇丛东村村委主任姜会良。该人自担任丛东村村干部以来,依仗职权,目无党纪国法,贪污受贿,胆大妄为,目无法纪,始终搞人制大于法制,把个人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个人行为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广大群众敢怒不敢言,特依法向组织举报姜会良的种种罪行,铲除干部队伍中的毒瘤,还人民群众民主公平法制的和谐社会环境。 一、破坏公共设施。 2005年丛中村修建了一条“民心渠”,姜会良于2006年在没有经过任何人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将渠道垫平,面积大概150亩左右,将其私自以每亩8000元/年的价格租给别人,每年所得非法收入人民币约120万元,并私自占有,挡住丛东耕地自然排水口,涝天来临造成丛东村500亩良田被雨水长期淹泡,不能耕种,造成荒废。后又垫沟排废土,又增加了丛北与丛南耕地自然排水口,共计造成大约千亩良田荒废,不能耕种,大约每亩每年以两季收成计算,大概2800至3000元/亩。给广大群众利益造成极大损失。(有照片和人证,荒废耕地至今依然存在)。 二、贪污。 1、2006丛东村为方便群众,将路面硬化(富民路与东南路)。经支村两委决定,以每户收取200元为集资款,由姜会良负责收取(富民路17户,东南路27户,后附集资名单)的费用至今未报帐,姜会良假公济私,中饱私囊的行为极坏,构成小额贪污。 2、在当干部兼电工期间欺诈百姓。丛中村有四个村,3个村浇地都按供电所规定每小时收取3元钱,而丛东村姜会良却强行按每小时5元钱收取。据初步统计,每年多收浇地费3万元作为己有。十多年来,共多收群众电费20余万元,构成大额贪污罪。为此广大群众举报到物价局,物价局核实情况后(因其找人说情)以罚款5000元了事。 3、丛东村浇地明线经常被偷,为彻底解决这一现状,支村两委决定埋设地下电缆,姜会良利用兼任电工特权将被拆下的铝线私自卖掉(卖给丛南村委,由丛南村村长王玉海引线,由丛南村委指证),按当时价格计算价值3万元左右,归为己有,现有帐可查。 三、私自挪用吞并公款,侵占集体财产。 2009年丛东村需要改造群众吃水管道,姜会良与会计姜世金一起以考察为名,旅游一个星期,购买并纪念品,随意挥霍公款,致使丛东村最少损失10万至15万。而且在未经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知道的情况下,私自给施工队转走17万元。并且安装水管费用差别巨大(丛西村安装水管用款17万元、丛南村安装水管用款18万元、丛东村安装水管用款31万元),其如此巨大的费用差额不知去向。 四、作风纪律败坏。 姜会良作为一名村干部,而且又是一名共产党员,但其本人道德极其败坏,与她人通奸,并生育一女孩(可做亲子鉴定)并和多名妇女通奸(群众举报),给党的形象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影响党在群众的形象。 五、非法占有土地。 2004年,丛南村利用垃圾垫平了靠近铁路一块土地,用于招商与出租,以每年3000元为合同租其地。反手将其以每年55000元的高价转租给别人。与丛南村合同只履行了三年,单方将合同撕毁,从2007年至今的租赁费占为已有。构成毁约谋取非法暴利行为。(有丛南村与姜会良所签合同为证)。黄梁梦驾校在二期扩展场地时,涉及丛南村部分群众耕地荒地,姜会良带着铲车打手威胁群众强行占用,驾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拿出8500元进行土地补偿,但姜会良拿到钱以后拒不给群众付款,将其占为己有,构成贪污。 综上所述,姜会良的种种行为,所做的事件个个都激起民愤,令人发指,侵犯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从2012年至今我曾向邯郸县信访局、邯郸县纪委多次反映此情况,并受到原邯郸县张副县长接待,但至今没有任何答复。现趁着习主席依法治国和反腐的大好环境,让我们重新看到了希望,所以广大村民强烈恳求上级领导政府机关给予严肃彻查此人,彻查其事,还村民一公道,还社会一个公平。 邯郸市丛台区黄梁梦镇丛东村全体村民
邯郸之窗手机网站手机网友 2014-04-01 11:03:44发表
南吕固乡何去何从?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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