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环罚字﹝2022﹞18-26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二项。
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保存检测报告原始记录
处理决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伍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2/04/29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市旭金德化学标准件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经营范围:化学标准件、玻璃钢锚杆、锚固剂、复合塑钢网、双向拉伸网、高强度经编网、胶泥、工矿配件、紧固件生产、;五金机电;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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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