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查明,被告人严振某、严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驾驶车辆故意与正常行驶的大货车发生碰撞,并对多名货车司机进行威胁恐吓、敲诈勒索,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在4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陈述等程序依法、规范、有序,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观点。合议庭合议后当庭作出宣判,严振某、严晨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该案是磁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受理的第一起涉恶犯罪案件。为展示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初步成果,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磁县政法部门高度重视该案的审理工作,县法院专业团队加班加点开展阅卷、查证等各项庭前准备工作,多次召开庭前会议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拿出处理预案,确保庭审顺利并当庭宣判。
该案的顺利审结和当庭宣判,打出了强大声势和法治权威。磁县政法部门负责同志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部署,依法从严惩处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