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上午,三名农民工代表来到磁县公安局,将一面写有“讨薪维权暖人心 排忧解难似亲人”的锦旗,满怀感激的送到治安大队民警手中,向磁县公安帮助他们追回欠薪表示感谢。
2019年7月,磁县籍男子张某某与吕某、孙某、王某某合作签订建房协议,在磁州镇某村吕某、孙某、王某某三家宅基地上共同开发自建小区,期间,张某某将该项目工程承包给叶某某,项目停工后,张某某与吕某、孙某、王某某拖欠叶某某工程款拒不支付。
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后,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积极与县劳动监察部门联系,及时核查其中涉及工资款问题,提前介入,固定相关证据,查明张某某与吕某、孙某、王某某拖欠三十余名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的犯罪事实。
在劳动监察部门分别向张某某、吕某、孙某、王某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孙某按照调解书支付了自己应承担的16万元工资款,但张某某、吕某、王某某仍拒不改正、执行。
在劳动监察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后,磁县公安局第一时间对张某某、吕某、王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加大对张某某等人执法力度。
经细致工作,张某某等人筹集资金,及时支付了拖欠工资款30余万元,欠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磁县公安始终把群众利益作为至高无上放在心上,主动作为、积极行动,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依法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磁力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