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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两卡”违法犯罪!峰峰公安公布100人惩戒名单

来源:微观峰峰 编辑:保存2022-05-04 08: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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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卡、银行卡你熟悉吗?

  想必大家都会回答:

  那不是天天都会用到的嘛!

  然而,犯罪分子也瞄上了

  生活中最常见的“两卡”

  使其成为网络犯罪和电信诈骗的重要工具

  2022年2月24日,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马某名下两张银行卡存在大额异常交易流水,且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转移资金。

  公安机关依法将马某传唤到案,马某到案后供述,其为获得不当利益,将自己办理的两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并按银行卡上的交易流水收取相应好处费。马某行为已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被列为惩戒人员。

  近年来,我区部分人员受到利益驱使,向不法分子、出租、出借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电话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造成巨大危害。

  自全国开展“断卡行动”以来,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严厉打击整治贩卖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活动,随着“断卡行动”的推进,经邯郸市公安局认定,对以下100人实施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办账户的惩戒措施。

  现公开曝光

  涉“两卡”违法犯罪的人员

  惩戒人员名单


  峰峰矿区公安提醒广大居民

  1、买卖、出租、出借对公账户、银行卡、电话卡是违法行为,违法违规行为会记录到个人征信档案,影响贷款、办理支付业务,还可能涉嫌犯罪,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能贪图私利触碰法律底线!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3、不得使用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设备为他人收取并转账来历不明的资金!

  4、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或03105098619向反诈中心举报!

  自身“两卡”不应

  他人“两卡”更不应购买

  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

  请及向反诈中心举报

  全民反诈,峰峰无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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