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女童遭恶犬撕咬受伤一事
引发社参广泛关注
为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
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居民的出行安全
维护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
峰峰执法部门多措并举
扫除“犬患”隐忧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加强对宠物店、宠物诊所等检查
规范开展常规免疫
注射芯片等工作
检查中一大队执法队员
发现某宠物诊所饲养的一只宠物犬
未按规定定期接种狂犬疫苗
当即责令该门诊按照规定对
宠物犬进行疫苗接种
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同时结合公安机关
以城市城镇公共场所、公共绿地
休闲广场、城区街道、住宅小区
农贸市场为整治核心
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巡查
教育劝导遛犬不系犬绳
犬粪不及时清理等不文明养犬行为
对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犬只
自行出户的违法行为
进行立案处罚
在巡查过程中
发现道路、广场等
公共区域的犬类粪便
流浪犬、犬只死尸等
立即通知相关部门
进行清理、捕捉、收集
和无害化处置
为推动“犬患”整治触角
从“视线范围”向“盲区死角”延伸
通过指挥中心智慧平台
对国道沿线、主次干道、村道
以及背街小巷等流浪犬只
易出没区域进行重点筛查
发现可疑犬类
以及遛犬不系犬绳等行为
立即通知相关单位
进行抓捕和劝导等工作
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温馨提示
狗是人类接触最多的动物之一,但狂犬病也是病死率极高的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不得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危险犬只(大型观赏犬除外);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医院、学校、博物馆、展览馆、公园等人员密集区域;不得携带犬只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导盲犬除外)。
人宠和谐共处
是城市文明的标志之一
文明养犬宣传
是维护市容环境
和公共秩序的重要举措之一
让我们一起依法养犬
规范养犬、科学养犬
自觉做到“养犬必办证、溜犬必牵绳
犬便必自清”
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