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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不合格液化石油气气瓶回收置换工作的通告

来源:广平宣传编辑:保存2022-10-14 08: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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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县广大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

  燃气用户使用不合格气瓶违法违规且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工作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不合格气瓶回收置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回收置换期限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二、回收置换单位

  广平县孟润燃气储备站,地址:广平县城东小张固村北,联系电话:13930090297

  三、回收置换对象

  未办理气瓶使用登记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包括各企事业单位、餐饮行业、城乡居民等),现有以下自有产权液化石油气瓶的,均可回收置换(回收置换价格按照市场价格)。

  1.未加挂电子标签(二维码)的气瓶,即:在合格有效期内的液化石油气气瓶;

  2.老旧气瓶,即:超过设计使用年限、超期未检验和护罩属于非焊接液化石油气气瓶(螺丝瓶);

  3.安全隐患气瓶,即外观损伤严重等不符合《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的液化石油气气瓶。

  超过回收置换期限(2022年10月31日),未加挂电子标签(二维码)的气瓶、老旧气瓶、安全隐患气瓶将强制回收。希望广大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积极参与气瓶回收置换工作,从合法气瓶充装单位购买液化石油气,拒绝使用不合格气瓶,确保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

  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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