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纷纷扬扬的下,大地一片银装素裹,凌晨六点,村庄里一片寂静,人们还在熟睡中,鸡泽法院执行干警已然在抓捕老赖的路上。
之所以称之为“老赖”,是指法院判决后,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些人不把诚信当回事,不仅不履行义务,更是没脸没皮赖帐,四处躲避,与执行法官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鸡泽法院执行干警冒着严寒,顶着风雪,克服下雪路滑的困难,一举将店上乡西柳营村老赖王某辉抓获。
案情介绍
被执行人王某辉与申请人李某霞因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2月14日判决王某辉支付李某霞15741.97元,判决后,王某辉拒不履行义务,2016年1月29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多次与王某辉联系督促其履行义务,王某辉称钱紧张,过几天一定履行义务,并写下了保证书,后经执行员再三督促,王某辉分别于2016年11月、2017年1月向鸡泽法院交纳案件执行款共8000元。之后,王某辉多次与执行员推诿,仅口头承诺履行义务,却不实际履行,经查,王某辉有两片宅基、有车辆、平时在外承包工程,却迟迟不履行义务,系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此为“老赖”一枚,我院在凌晨行动中遂将其抓获。
在鸡泽法院党组重视、领导的关心下,一定能打赢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让更多的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心之所系,民之所向,是每一个法院人的职责所在,“老赖”们,如果你有能力而躲避执行,不但丢了诚信,丢了脸面,被司法拘留后更会失去宝贵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