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7日,郭某某(男,店上乡人)捡到一部手机,多次尝试手机密码并成功解锁,随后在某超市利用该手机微信支付,消费四百余元,涉嫌盗窃。
1月26日,嫌疑人郭某某主动到城区派出所投案,如实交代了其盗刷他人微信钱财的违法事实。目前,该郭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使用手机时应尽量设置锁屏密码,同时手机里支付软件的密码也不应过于简单。如果手机丢失或支付软件帐号被盗,应立即在相应支付平台申请冻结帐号,防止资金损失。
2021年1月17日,郭某某(男,店上乡人)捡到一部手机,多次尝试手机密码并成功解锁,随后在某超市利用该手机微信支付,...[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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