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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漳县交通管制期间不听劝阻强制通行的罚款500元并拘留

来源:云端临漳编辑:保存2022-04-21 08: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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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漳县大队

  关于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根据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决定对临漳县全域实行封控管理,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顺利开展,决定对全县域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一、交通管制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交通管制时间:

  2022年4月20日凌晨00:00起实行交通管制,暂定3天,解除交通管制时间另行通知。

  三、交通管制措施:

  1、交通管制期间,除正在执行任务的救护、消防、抢险、警车等特种车辆和县疫情防控办发放的《通行证》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行。

  2、对违反交通管制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罚款的处罚、记分并拘留。

  3、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车主严格遵守通告规定,对拒不服从管理、抗拒执法的驾驶人,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严惩严处。

  4、交通管制期间,全县辖区内所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管制时间内原地停放,禁止上路行驶。对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制通行,不听劝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40条处罚500元并处拘留15日以下。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临漳县大队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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