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追缴的违纪资金
一分不少
该退还的群众款物
一厘不差
反腐倡廉
邱县成功追缴一起8年前以资代劳款
群众拍手称快
“县纪委在查办案件中,把有关部门2011年违规收取的3万块钱以资代劳款,退给咱们村,这钱当时是咱们村魏书旺、穆庆军、王兴彬三人筹集的;这钱退给他们仨,大家是否同意,请举手表决一下。”这是5月7日下午,发生在邱县邱城镇北街村委会办公室的一幕,随着支部书记王文生话音刚刚落下,村民代表大会举手表决,同意将这3万元钱退给原来的三名筹款人。
拿到这笔钱后,村民穆庆军说,真没有想到2011年我承包机井筹集的钱还能退还给我,咱县大力反腐倡廉,这让咱老百姓感到了实惠,感谢党、感谢社会!
原来,邱县纪委监委在查办原农业开发办主任赵某违纪违规案时,发现其违规收取邱城镇魏书旺、穆庆军、王兴彬三人以资代劳资金5万元,除其中2万元用于实施项目雇佣零工支出外,其余3万元用于其他支出,违反200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筹资投劳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增加了农民负担,造成了不良影响,依纪依规给予赵某政务记过处分。
“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必须做到应当追缴的违纪资金一分不少全部追缴到位,应当退还群众的款物必须一厘不差的全部退还给群众”,邱县纪委监委一致认为,这既体现执纪的严肃性,严惩群众身边腐败,又更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切切实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清风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