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日19时50分许,巡逻民警巡逻至涉县某建筑工地附近时,发现路边有两辆摔倒在地上的电动自行车,两位相撞的车主还在互相谩骂。巡逻民警立刻驱车上前进行查看。经巡逻民警现场了解,原来因当时天色已晚,其中骑电动车的女子由南向北逆行时,所经之处灯光昏暗,与一辆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的电动车迎面相撞,所幸双方并无受伤。这名逆行骑车的女子不但不检查自己逆行骑车的违法行为,还指责对方骑车太快,以至双方在现场破口大骂。
巡逻民警在了解清楚这一情况后,一面积极的疏散围观群众一面协调双方,并建议双方如果就赔偿问题协商不了的,可以报事故科依法处理。后经过巡逻队员的耐心协调当事人双方最终取得一致,双方自愿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