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9日时许,309国道椿树岭警务站执勤民警对牛某某(男。山西省长子县人)驾驶一辆车牌号晋D29**的小型越野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车上携带有管制刀具,随即将其收缴。
15时,309国道椿树岭警务站执勤民警在对冀DZ06**车上人员核查时,一名神色慌张,查获一名可疑人员郭某(男,汉族,山西省潞城市人),经过对其尿液检查呈阳性,经询问,对其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后移交到更乐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16时45分至18时40分,309国道椿树岭警站执勤人员民警在对晋D380**、冀DB05**、晋D380**三辆客车上人员核查时,分别查获可疑人员江某(男,涉城镇人);李某(男,河南店镇人);周某(男,涉城镇人)。对其尿液检查均呈阳性,分别询问三人对去吸毒的违法行为均供认不讳。现已分别移交城关派出所和慌安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