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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公安局关于依法打击处理违反疫情期间封控管理规定人员的通告

来源:魏县公安 编辑:保存2022-04-20 07: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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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县公安局

  关于依法打击处理违反疫情期间封控管理规定人员的

  通 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为有效维护全县疫情期间封控管理的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魏县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近日,依法查处各类违反疫情封控管理规定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秩序和社会稳定。

  案例一:

  4月18日晚,德政镇某村村民秦某在核酸检测点,拒不配合工作人员,不服从防疫人员管理,造成现场秩序混乱,被执勤民警第一时间控制,德政镇派出所依法对扰乱核酸检测现场秩序的秦某采取行政处罚。

  案例二:

  4月19日,德政镇某村李某某在全县疫情封控管理期间,私自外出散步,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德政镇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依法给予李某某行政处罚。

  案例三:

  4月19日,大马村乡某村村民刘某等八名人员违反封控期间“足不出户”的管理规定,在村中随意走动,大马村乡派出所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刘某等八名人员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力支持、配合防疫工作,对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危害群众生命安全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魏县公安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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