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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武安教育局对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这事儿,动真格的了!

来源:新武安编辑:保存2017-12-13 10: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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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责任意识,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有效遏制“三乱”问题的发生,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开展治理教育“三乱”(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动,特公告如下:

  一、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重点班、快慢班、直升班、实验班、特长班等,不为择校、择班、择师制造机会。

  2.严禁学校违规组织有偿补课,严禁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严禁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严禁学校为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有偿补课提供场所、提供生源、参与服务。

  3.严禁学校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办学行为。

  二、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1.严禁教师利用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违规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2.严禁教师以亲属或以招住宿生名义从事有偿家教。

  3.严禁教师及教科研人员参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4.严禁教师动员、诱导、暗示、强制学生参加校外举办的补习班,为校外违规办班补课提供生源。

  5.严禁教师在课堂上有意少讲、“课堂内容课外补”等行为。

  7.严禁教师在分班、调整学生座位等工作中收取学生、家长好处。

  8.严禁教师发生违反职业道德的其他从教行为。

  三、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1.严禁学校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2.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以捐资助学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

  3.严禁学校擅立项目、提高标准等乱收费,严禁在收费项目之外违规收取资料费、补课费、考试费、试卷费、印刷费等。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辅材料“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购买、无偿代购原则,严禁学校和教师在代购中收取回扣或其他任何费用。严禁以教学需要为由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5.严格执行《关于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2]19号)的规定,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学校为有关部门、单位违规代收费。

  6、严禁学校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收费行为。

  四、严格责任追究

  1、对学校违反规定收费补课的,公办学校校长一律先停职,视情节给予相应党政纪处分。

  2、对教师违反规定进行有偿家教的,给予当事教师行政记过或以上处分,当年师德考核记为不合格,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发生一起有偿家教的,给予教师所在学校校长行政记过处分,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发生两起及以上有偿家教的,免去教师所在学校校长职务,并给予校长行政记大过处分,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3、凡发生乱收费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对学校发生乱收费的,给予事发学校校长相应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撤职;情节特别严重,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凡发生乱收费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对学校发生乱收费的,给予事发学校校长相应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撤职;情节特别严重,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市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

  0310-5665994

  13831088525

  微信号:13831088525

  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武安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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