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梁换柱”
在运煤途中调包焦炭
将优质焦炭换成煤矸石粉等
企图瞒天过海,非法获利
不法分子想出的赚钱“妙招”
却成为引发自己锒铛入狱的“狠招”
案情回顾
“警察同志,有一名大车司机将承运的焦炭偷换成了煤矸石粉,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损失”。2024年1月16日下午,武安市公安局接到某钢铁企业工作人员报警称,货运司机赵某某运达企业的焦炭掺有大量煤矸石粉。
接警后,民警敏锐地意识到:这是典型的“狸猫换太子”“偷梁换柱”盗窃警情,该类警情的背后一定“大有文章”,于是第一时间向局党委汇报了情况。
武安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指令上团城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当场控制了大车司机赵某某;同时,迅速抽调指挥中心、刑警七中队、特巡警大队、法制大队、交警大队、刑警大队相关部门等组成专案组,深挖彻查工作全面展开。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在承运该钢铁企业焦炭运输途中,将从山西焦炭厂拉出的合格焦炭,拉至徘徊镇某货场内进行调包换货,涉及多名违法犯罪人员。
在邯郸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专案组缜密侦查,一个分工明确、涉案人数众多的盗窃团伙浮出了水面。掌握该犯罪团伙情况后,1月17日凌晨,专案民警立即开展收网行动,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郭某某、霍某某、梁某某、张某某等五人一举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郭某某、霍某某、梁某某、张某某等五人,如实交代了自2023年10月以来,伙同司机赵某某,将其承运该钢铁企业的合格焦炭偷换成煤矸石粉,非法获利1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王某某、郭某某、霍某某、梁某某、张某某等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警方提示:
企业在购买货物时,要加强运输货物检查,注意清点和核查货物存量和质量,小心这种“偷梁换柱”的把戏,以免蒙受经济损失。
最后,武安警方再次强调,切莫因贪图私利,投机取巧,触碰法律底线,其结果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