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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年大队使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成功救助一名颅脑损伤重伤员

来源:邯郸交巡警编辑:保存2020-06-01 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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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04月04日,李某某骑电动自行车带着孙子走亲戚,途中在永年区洺李线永北村路段被一辆小型面包车碰撞,李某某和其孙子两个人受伤。

  事发当时李某某摔倒头部着地颅脑出血,身上多处骨折,救护车送冀中能源峰峰集团邯郸医院抢救,后继转院至邯郸市第一医院做颅脑手术,病情一度恶化转院至武警附属医院治疗,经医院积极救治生命得以保住,住院抢救花费了医疗费用110余万元。

  肇事车辆只投保有交强险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肇事驾驶人系曲周县农民,家境贫困。事故发生后司机只给交纳了13000元医疗费。李某某丈夫称为了救妻子性命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并四处向亲戚朋友借款筹款,家庭陷入极度困难地步。事故发生后,永年大队事故科民警告知当事人家属,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当事人家属随即向事故科提出了申请。

  事故科长王晓林积极帮助当事人联系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办公室,并带领民警来家里走访慰问,积极帮助当事人家属整理相关材料向基金办公室申报。

  截至2020年1月份,省救助基金救助李某某医疗费397029.26元,目前李某某还在县级医院治疗,救助款极大地缓解了其一家经济压力,并为李某某后续治疗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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