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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借钱救急反被骗!永年警方破获一起“借贷型”诈骗案!

来源:平安永年编辑:保存2021-12-01 21: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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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住院

  母亲需要抢救

  急需用钱救治

  编造各种不幸遭遇来博取同情

  女老板出于好意借钱救急

  但没想到这竟是一场骗局

  近日

  永年警方

  经精心研判

  成功破获一起“借贷型”诈骗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

  ……

  近日,永年区公安局临洺关派出所接到辖区某企业老板赵女士报警称,自己被员工刘某诈骗8万元。

  接警后,民警立即对该案展开调查。经调查,2021年3月份,刘某以孩子生病为由向企业老板赵女士“借钱”2万元,2021年9月份,刘某又谎称自己母亲在某医院抢救急需用钱,向赵女士“借钱”6万元救急。

  之后刘某突然离职,一直联系不上,赵女士多方打听得知,刘某孩子生病、母亲需抢救是谎言。此时,赵女士才发觉自己的善心被人利用了,遂报警求助。

  固定相关证据后,民警第一时间查明了嫌疑人刘某落脚点,立即组织警力展开抓捕,将嫌疑人刘某(女,39岁,永年区临洺关镇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在某企业任职期间,因手中没钱,见女老板心地善良,便打起了歪主意,虚构孩子、母亲住院需要支付住院费、手术费等理由借钱,并将借来的钱全部用于网络购物及日常挥霍。11月24日,犯罪嫌疑人刘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好心救急弥足珍贵

  面对善意理应以诚相报

  而刘某在不具备还款能力的情况下

  虚构事实大量借款

  主要用于挥霍

  是以借为名骗取他人钱款的行为

  并非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下的

  民事借款关系

  法律链接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和普通民间借贷纠纷本质上的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自己无法还清他人债务的情况下,虚构孩子生病、母亲需抢救的事实,隐瞒真相,以借款为名,多次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警方提醒

  在生活中,熟人、朋友、同事之间借钱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人们有时因为抹不开情面,冒然就把钱“借”出去。对此,民警提示,遇到领导、同事、熟人借钱,一定要仔细甄别,认真核实其借款原因、还款期限、是否具有偿还能力等相关信息,务必亲自查证求实,留存借款凭证,避免造成财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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