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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婴医院死亡 领导拒绝采访

来源:澎湃新闻编辑:张大大2016-03-24 09: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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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称“黄国忠”的医院分管医疗纠纷的副院长。九江新媒网3月23日消息,近日,江西省修水县市民陈东海向记者求助,称其52天的儿子因轻微咳嗽在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民医院住院求诊,次日打点滴时医院工作人员未给婴儿做皮试,不久便出现危情而死亡。陈先生表示医院不承认“皮试”有过错,而且态度十分恶劣。3月15日下午,记者在医院调查时,自称分管医疗纠纷的副院长黄某叫嚣记者多管闲事且爆粗口。


 

  婴儿入院治疗死亡

  小孩父亲陈先生称,今年1月23日,小孩有些轻微咳嗽,便于当天下午带着小孩来到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生经过询问检查后,认为婴儿可能是急性支气管炎,需要住院一星期,为此,他便办理了入院手续。

  陈先生称,当天下午医生给婴儿做了皮试后无异常,就进行了点滴注射。1月24日上午8时许,医生过来询问婴儿病情,听说婴儿有点拉肚子,便表示需要加点药,随后护士过来打点滴,但是并没有对婴儿进行皮试。不久,婴儿就出现异样,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医院认为婴儿死亡不在院方,而陈先生和家人却对医生未对婴儿进行皮试就直接点滴表示质疑。陈先生认为在抢救过程中都是实习生,操作过程可能存在不规范,导致了婴儿死亡。“找了医院协商,对方只给2万元,其他不管,让我们一家非常气愤。”陈先生说。

  3月15日下午,记者陪同陈先生来到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该院医务科的卢副主任接受了采访。据其介绍,陈先生的小孩确实是在他们医院死亡,但是家属所说的因为医院未做皮试所致,医院是不认可的。因为婴儿头天入院时已经做了皮试,按医学常理,住院期间第二天打同样的点滴,患者是不需要再做皮试的。

  对此,陈先生表示第二天医生加了药如何解释?卢副主任解释,医生加的的药并不是抗生素类,对患者并无影响。

  副院长:记者多管闲事

  就在记者采访时,一名自称“黄国忠”的医院分管医疗纠纷的副院长走进调解室。听说记者来意后,黄副院长表示此事已经在走司法程序,所以医院暂时不接受采访。

  家属陈东海表示,他们并没有进行司法程序,为什么给“两万元的补偿”。黄副院长声称,他们之所以给钱,是县里领导要求的,他们不给不行,并声称记者跑过来是“多管闲事。”

  记者表示,患者家属有权知道真相,医院有接受监督的义务,对此,黄副院长非常激动,称“记者是最坏的,比县里领导还坏,你们录下来,我就这样说。”“如果社会没有记者,社会不是这个样子,天下就太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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