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调解获共同认可自4月2日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
会成立后,它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介入处理医患纠纷。市医调委主任王秋唤透露,从目前运行情况来看,医调委调解的独立性、中立性和高效率赢得了医患双方的共同认可。他们正在尝试通过与司法、卫生等多部门的衔接联动,建立多元化解决机制,扛起破解医疗纠纷的重任。
医调委是一个独立于医疗机构、病患家属、卫生部门之外的第三方调解平台,即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医调委下设“两个中心”,“一个基金”,在组建专家库、招聘调解员等基础上,积极开展医患纠纷调解工作。
医疗责任鉴定中心。针对具体医患纠纷,从专家库中抽取相关医学和法学等专家,对医患双方责任进行“第三方”鉴定评价,为调解医患纠纷提供重要依据。目前,专家库内已登记在案的专家共有81人,其中医学专家50名,法学专家31名。
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根据医患双方提出的申请,组成调解小组,综合考量鉴定评价意见、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医疗鉴定结果等因素,通过非行政、非诉讼方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妥善化解医患纠纷。调解协议书中确定的赔偿数额,作为医疗责任风险基金赔偿依据。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司法强制执行力。
“一个基金”是指建立医疗责任风险基金。市卫生局组织各公立医疗机构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医疗责任风险金,非公立医疗机构自愿参加,经医调委调解达成的协议赔偿(补偿)或法院判决的赔偿由基金支付。
医患纠纷调解迈上良性轨道
“很多患者家属在医院时是很冲动的,但是到我们这里情绪就平静了很多,愿意听我们摆事实讲道理。”王秋唤说,在以往的医患纠纷中,医患协调、行政调解和诉讼三种模式,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患者家属周旋在卫生局、信访局、司法局、公安局、法院等部门之间,心力交瘁,且得不到专业指导。作为行业性、专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市医调委是独立于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和保险机构的“第三方”,特别强调独立性和中立性,使得它更容易为患方所接受。
赔偿额是医疗纠纷的核心问题,如何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赔偿标准来估算患者的赔偿额,确保调解的依据、尺度与法院一致,结果与法院调解或裁判能够接近,是树立医调委公信力的关键。下一步,医调委还将吸纳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工作者等各方面力量,逐步壮大兼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
目前,医调委已经与卫生部门建立了信息沟通制度,定期向卫生局通报调解案件信息,以给卫生局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供参考材料;很多医疗机构在面临医患纠纷时,也会主动建议患方向医调委申请解决。
随着这一机制的探索,我市的医患纠纷调解迈上了健康良性的发展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