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邯郸一男子酒后驾驶,看到前方民警检查,便弃车而逃,最终被拦住。
当晚23时许,邯郸交警机动执勤大队民警在陵西大街与学院路东口对夜间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此时,一辆号牌为冀D918**灰色大众轿车在距治理点50米处突然停止不前,一名男性从驾驶室下了车。执勤民警发现异常后,便上前进行查看,就在这时,驾驶员未关车门便将车辆丢在马路中央撒腿就跑,最终被后方民警拦住。

随后,民警将其带至警车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但男子情绪激动,极不配合,不停地央求道:“我知道错了,不要处罚我”。在民警的教育下,男子接受了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男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64毫克,已经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面对确凿的数据,男子没有一丝懊恼,很不情愿的接受了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男子饮酒后驾驶第二类机动车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拖移车辆的处罚。

酒驾的危害
车辆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事故的发生就是必然。
路况的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降低
饮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对光、声的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从而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视像会不稳,色觉功能也会下降,导致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心态不稳
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
易疲劳
酒后易犯困、疲劳和打盹,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酒后驾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酒后驾车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害人害己害,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邯郸交警温馨提示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邯郸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