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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驾驶证,我这是电车!” 男子醉驾为自己找借口

来源:邯郸交巡警编辑:保存2020-04-04 12: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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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疫情形势逐步好转

  生活逐步进入正常轨道

  道路上的车子开始多了起来

  按捺不住内心小激动的你

  可千万别急着找小伙伴把酒言欢

  现在,还不是聚集、聚餐的时候!

  近期,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好转,道路交通运输秩序逐渐恢复,辖区群众外出增多,人流车流剧增,结合交通事故、违法规律特点,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渚河大队不断密布安全防线网,开展“凌晨整治”行动,针对辖区重点时段、路段,加大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提升管控效能。大队要求每个中队强化两个重点查处口,对过往车辆逐一排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力打击和威慑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醉驾案例一

  醉酒驾驶机动车,拒不配合检测不可行

  3月30日23时20分左右,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渚河大队民警在人民路立交桥西侧进行夜间违法行为治理时,一辆牌照号为冀DP7***的大众SUV行驶至检查站,开窗后,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驾驶人说话含含糊糊,民警示意驾驶人下车接受酒精检查,驾驶人下车后在便道上走来走去,拿着手机反复着拨打着电话,民警利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时,驾驶人一直找理由拒不配合民警检查,在警告无效后,民警强制将其手机暂扣,此时的驾驶人还在给民警讲条件说:交还手机后才配合检查,在其如此不配合的情况下,民警强制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最终抽血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0毫克,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该驾驶人处以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目前该驾驶人已移交至丛台区刑警队处理。

  醉驾案例二

  “我没驾驶证,我这是电车!”

  醉驾还为自己找借口

  4月1日凌晨,一辆牌照号为冀DD05***的新能源汽车缓缓的向人民路铁西桥口的交巡警执勤点方向驶来。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李某某称没有驾驶证。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李某某身上散发着的酒气,询问后,驾驶人说喝了两瓶啤酒,民警要求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驾驶人下车后说:“我这是电车。”民警说:“新能源电车也是机动车,符合机动车的标准。”此时,民警闻到其身上酒味极其浓烈,走路也有些摇晃,根据办案经验,民警判断驾驶人李某某绝不是只喝了两瓶啤酒这么简单,于是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这一检测不要紧,检测结果为96mg/100ml,达到了醉驾标准,民警便将李某带至医院抽血做进一步的酒精检测,最终抽血检测结果为129mg/100ml,面对这样的结果,驾驶人李某某承认自己并不是只喝了两瓶啤酒,而是跟朋友一起喝到凌晨。在对李某某进行处罚时,民警还查到李某某已经取得了机动车驾驶证,并非像他说的没有驾驶证。

  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李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的处罚。目前,李某某已移交至丛台区刑警队处理。

  温馨提示

  醉驾作为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已经列入了刑法的处罚,可谓管理之严处罚之重,可仍然有一小部分人以身试法,去触碰法律底线,在个人安全和公共安全上走钢丝,俗话说“小酒怡情、大酒伤身”,喝这么多酒还开车,置自己的安危于不顾,也要枉顾他人出行安全吗?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道路交通违法我们严惩不贷!

  (邯郸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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