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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南苑小区业主有疑问:这24元到底该谁掏?

来源:邯郸新闻网编辑:保存2020-11-18 11: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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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元维修费到底该谁掏?

  业主:不在钱多少,只为心里有数

  “根据相关条例,表前设施由燃气公司负责维修保养,但燃气公司为啥收了我24元?”近日,家住邯山区南苑小区的贾先生拨打了邯报融媒体新闻热线。

  贾先生说,十月下旬,邯郸华润燃气公司来南苑小区安装安全阀时,发现他家的测量表前阀门漏气。贾先生报修后,维修师傅上门修好了阀门,却要收费。但贾先生发现,根据《邯郸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33条,“居民燃气用户自燃气计量装置以前(含计量装置)的燃气设施由燃气经营者负责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因此这笔费用不应由用户承担。“不是钱多钱少,只为心里有个数。”贾先生说。

  邯报融媒体记者联系了华润燃气公司客服部。工作人员巩建国表示,《条例》规定了燃气设施应该由专业的燃气经营者负责,并未规定费用的承担者是谁。根据《物权法》第80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而根据《城市燃气民用公司合同》第二条内容,燃气计量表(含燃气计量表)之前的燃气设施由供气人负责有偿维护、更新,费用由燃气设施产权人承担。所以,燃气公司收取了贾先生相关费用。

  双方的主张都有依据,那么,这24元钱该由谁来承担?记者专门咨询了河北妙策律师事务所冯家泉律师。冯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77、178、184条规定,燃气装置维护责任应当依照燃气公司跟用户签订的供气合同确定,约定不明确的,以产权分界点作为标准。

  那么,燃气管道产权人如何界定?燃气公司法务人员赵平涛解释,燃气设施包括市政管线、庭院管线、入户管线,其中市政管线产权人是燃气公司,庭院管线产权人是全体业主,入户管线产权人为用户,也就是用气人专有部分,所以维修、更换入户管线燃气设备应由用户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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