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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地点,无证驾驶还再次酒驾,兄弟,你摊上事了!

来源:邯郸交巡警编辑:保存2021-08-14 09: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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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可偏偏有人“好了伤疤忘了疼”。2021年8月8日00时9分许,邯郸交巡警肥乡大队在查处过程中,就发现了一名“酒司机”,而这名“酒司机”是在同一个地方,被第二次查出酒驾和无证驾驶。

  接下来,我们再来回顾一下这位司机

  两次酒驾被查的经过

  第一次酒驾被查

  2021年5月11日晚上00:19,邯郸交巡警肥乡大队在肥乡区兴华街建安路口开展酒驾查缉专项整治行动时,驾驶人袁某驾驶小型轿车路过查车点,因涉嫌酒驾被现场执勤民警拦截。

  经检测查询,袁某当时体内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并是无证驾驶!民警依法对袁某进行处罚。面对自己违法行为,袁某表示一定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保证今后不会再犯。

  第二次酒驾被查

  2021年8月09日晚上00:09,在同一地点,同一个执勤民警在建安路口开展酒驾查缉工作过程中,查到一名小型轿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车,而在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突然发现此人有些眼熟。

  同样的吹气方式,以及似曾相识的脸庞,这不就正是三个月以前,因酒驾被查处的司机袁某吗?

  经核实,该违法驾驶人正是在2021年5月11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同一执勤民警查获的司机袁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2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

  袁某因酒驾再次被民警查获,还罪加一等,无证驾驶+二次酒驾。

  他说以为查不到

  可他不知道的是:缘分一道桥!

  民警与“酒司机”之间

  有着“非一般”的缘分存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袁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0元,拘留十日以下的处罚。

  警方提示:

  饮酒莫开车,开车不饮酒!家人等着你们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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