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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僵尸车”说不!邯郸公共泊车位拟限时免费

来源:燕晚新闻编辑:保存2021-11-09 1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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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燕晚新闻)邯郸市主城区公共泊位今年10月30日起全部免费停车后受到广泛好评,可如何提高使用效率,有效杜绝“僵尸车”等违规车辆,又成为市民关注的新问题。记者昨日获悉,为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停车秩序,当地有关部门草拟《邯郸市公共泊位停车管理办法(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邯郸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邯郸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邯郸市公共泊位停车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公共泊位的施划和管理。

  据介绍,公共泊位原则上实行免费停放,重点区域限时免费。其中,车行道泊位施划蓝色标线,在标定时间内免费停车;重点区域人行道及其他公共空间的泊位施划白色标线,实行限时免费停车,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标志标牌。

  对于重点区域人行道及其他公共空间,小区农贸市场门前和周边公共泊位,营业期间免费停放时长1小时,非营业期间免费;办公楼、学校门前及周边公共泊位,白天免费时长2小时,夜间(晚上6时至次日早上8时)免费;酒店、商场、超市、临街商业门前及周边公共泊位,营业期间免费时长 2.5小时,非营业期间免费;旅游景区、公园、医院门前及周边公共泊位,白天免费时长3小时,夜间(晚上6时至次日早上8时)免费。

  重点区域以外的非车行道公共泊位,可以连续免费停车时长 24 小时。警车、行政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车执行公务时,停车不受时间限制。

  据了解,超出规定停车时限的车辆,由各辖区政府指定部门按照公平性竞争原则,选择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参照相关价格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

  另外,机动车使用公共泊位时,应当按照标线朝向停放,不得压线、越线,不得覆盖车衣,不得利用停放在公共泊位内的车辆进行仓储性、经营性等与停放无关的活动。达到报废标准等不具备道路行驶条件的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车辆不得占用公共泊位。

  《邯郸市公共泊位停车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期限为11月6日至11月13日,意见文字可以反馈至hdsjjzdzxc@163.com,联系电话为(0310)8166836、8166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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