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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 邯郸市城镇职工家庭成员可共用医保费

来源:河北新闻网编辑:保存2021-12-29 15: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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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明年1月1日实施

  城镇职工家庭成员可共用医保费

  河北日报讯(记者乔宾娟)邯郸城镇职工家庭成员可以共用医保费用了!12月16日,记者从邯郸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得知,由该市颁布的《邯郸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将在2022年1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彪介绍,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是增强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的有效途径。该机制主要有门诊看病可以报销、家庭成员可以共济、政策待遇多层保障、基金效能进一步增强等显著特点。

  该机制实施细则通篇5章23条。其中包括:在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上,将在门诊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为100元。

  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为1000元,退休职工为1200元,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50%、退休职工60%。

  个人账户除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还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取消职工门诊慢性病在个人账户低于1元之后进入统筹基金保障范围的规定,门诊慢性病费用直接进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管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按照保障范围同时享受。

  该制度实施后,个人账户仍然保留,计入比例略有调整,结余资金用于保障门诊共济制度。

  另悉,下一步,邯郸市将先期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稳妥启动该机制,并根据运行情况适时扩大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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