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妻子之前做工作。6月13日,妻子的微信上收到以前添加的客户发送来的三条骚扰信息,但她均未回复。记者问道,是否将此人拉入了黑名单?张先生称,想着去报警方便让警察找到这个人,所以目前还未“拉黑”。
经了解,该信息发送人为峰峰矿区人,记者告诉张先生峰峰矿区公安分局联系方式,张先生拨打报警电话后,峰峰矿区刑警队民警告诉张先生,应该在公民居住地报警。6月14日上午,张先生再次来到贸西派出所,该所民警告诉张先生,之前受理张先生案件的民警正在开会,希望张先生再来一趟看该案是否可以由居住地派出所受理。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市公安局法制科,工作人员回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针对张先生妻子的遭遇,违法行为发生地邯山区或峰峰矿区都有权力受理此案。张先生可以接着报案或拨打12389举报电话。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称,该案件不构成刑事案件,建议走诉讼程序,要求信息发送人在网上赔礼道歉,消除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