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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曾因酒驾被处罚 不汲取教训 再次酒驾被查

来源:邯郸交巡警微发布编辑:保存2023-07-08 20: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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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日4时40分许,邯郸交巡警支队邯山二大队民警在107国道与南环路交口附近进行酒醉驾治理。这时,只见一辆黑色雪佛兰轿车沿南环路由西向东行驶而来。在民警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快速检测时显示有酒精。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时酒精检测,结果数值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对该驾驶人查验驾驶证时,民警发现其曾于2022年2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过。可是该驾驶人却不思悔改,这次在峰峰和朋友深夜饮酒后,竟然心怀侥幸驱车去邯郸火车站接人,最终在南环路被民警再次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李某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日以下拘留,并吊销驾驶证,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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