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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饭店门口“碰瓷”讹钱 寻衅滋事五人获刑

来源:廊坊都市报 编辑:保存2017-03-17 08: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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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李新苓 通讯员 李艳霞)男子杨海伙同好哥们李静等4人酒后在饭店门口“碰瓷”王某,讹钱不成将王某车辆砸坏。日前,安次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21日22时许,李静、闫超、高云等人酒后在安次区永兴小区路南某饭店门前,以王某倒车时撞伤李静为名,向王某强行索要人民币5000元,后王某借故躲避。杨海伙同李静、闫超、高云、张树将王某的白色小轿车砸毁,经鉴定,车损价值为4895元。

  案发后,同案犯闫超赔偿被害人王某5000元,同案犯高云、张树各赔偿被害人王某2500元。

  安次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海酒后因琐事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杨海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李静、闫超、高云、张树均被判刑。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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