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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井陉一男子无证驾驶撞死摩托车主 涉嫌交通肇事罪

来源:河北新闻网编辑:保存2017-03-21 12: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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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7日,井陉县交警大队受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移送该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中,肇事司机没有驾照所驾车辆又没有年检存在隐患是酿造此次悲剧的主要原因。

  1月16日13时许,井陉县孙庄乡的张某驾驶“长安奥拓”牌微型轿车,沿岩孙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威州寨湾小桥路段,与同方向骑摩托车的张文某相刮蹭。事故造成二轮摩托车损坏,张文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井陉交警事故科及时进行处置,积极对受害人进行送医救治,但不幸的是张文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三日后死亡。交警对犯罪嫌疑人张某进行询问,对双方车体进行痕迹检验,同时对肇事车辆送验后出具了《机动车安检报告》。交警调查发现在此事故中,张某无证驾驶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且灯光、二轴不平衡的机动车上路行驶,通过由窄变宽的路段超越同方向行驶的机动车过程中,未与同向行驶的机动车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负主要责任。

  3月8日,井陉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张某取保候审。张某称,当初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车不年检也没问题,觉得没参加驾驶培训也能上路,最终害人害己十分后悔。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移送井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井陉交警提醒:无证驾驶人员往往缺乏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容易出现危险违法行为,不仅影响了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也不利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驾驶人员一定要通过四个科目考试,合法取得驾驶证之后再开车上路,切勿抱着侥幸心理无证驾驶。而未能按期年检车辆,会导致车辆的安全性能达不到技术要求,对驾驶人和他人的交通安全都会造成严重威胁,有些甚至引发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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