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您来到邯郸之窗! 
资讯 视频 文化 科技 体育 娱乐 旅游 原创 财经 美食 分类 人才招聘 汽车 建材家居 房产 返回首页

河北井陉男子非法买卖警用装备获刑

来源:河北新闻网编辑:保存2017-04-11 19:45:26
分享: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蔡洪坡 通讯员郝学廷 李忠勇)4月10日,记者从井陉县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结一起非法买卖警用装备案,被告人李某开设网店对外非法销售警用品,构成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一万元,上缴国库。

  2011年以来,井陉男子李某分别以“淘学东东”“毛妮静雅”和“军哥警妹”等为会员名在淘宝网注册开设网店,并从他处购进警用制式服装、标识等警用品,利用支付宝收款和快递发货等形式,通过上述网店对外非法销售警用品,共查证非法经营数额4万余元,非法获利1万余元。

  井陉县警方通过对该住所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欲销售的警用冬执勤服上衣、春秋执勤服、警用单裤、夏执勤服衬衣、作训服和警用T恤67件(套),还有编制警号、警察臂章、警衔、警用帽徽、警用腰带等警用品及相关作案物品若干。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非法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等专用标志,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依照相关法律,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刑法》和《人民警察法》对警用装备管理都有明确规定,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专用标志、警械等警用装备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李某非法买卖警用装备受到刑罚就是例证。因此,特提醒广大公众切勿为了赚钱,无视法律,铤而走险,非法生产、买卖各种警用装备。

关闭
关闭
资讯 视频 文化 科技 体育 娱乐 旅游 原创 财经 美食 分类 人才招聘 汽车 建材家居 房产 返回首页 视频

地址:邯郸市水院北路甲23号 客服热线:400-707-4888 经营许可证:030030号
邯郸之窗  www.hdzc.net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在线交流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82615762 通信管理局ICP证:冀B2-20080045 冀ICP备12015509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