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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随迁子女明年要入学的 11月底前别忘办居住证

来源:河北新闻网编辑:保存2017-11-22 11: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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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刘涛)2016年以来,石家庄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可按照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规定,在石家庄市接受义务教育。石家庄市公安局提醒,如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准备明年在石家庄入学的,今年11月底前一定要及时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按照规定,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石家庄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报名入学时,必须持有监护人双方及随迁子女本人于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另据规定,流动人口需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凭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三个条件之一的相关材料方可申领居住证。

  石家庄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在2018年选择在石家庄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请务必于今年11月底前携身份证(或户口簿)、两张免冠一寸照片及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以便在2018年5月31日前及时申领居住证,确保子女顺利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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