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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一23岁女幼教因贩卖传播淫秽品获刑

来源:保定晚报编辑:保存2021-05-20 1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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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岁,大学文化,任职于保定颇具名气的某连锁幼儿园,安某某本应该好好珍惜这段最为灿烂快乐的时光,却因为误入歧途而站在了被告席。

  近日,上海市检察机关对一个成员遍布各地的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犯罪团伙提起公诉。其中,保定23岁的女幼教参与其中,引发本地网友广泛关注。

  据公诉书显示,1998年出生的安某某,户籍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大学文化,是保定市某连锁幼儿园教师。2020年5月,安某某受雇加入了梁某某(20岁,女,山西籍)、杜某某(20岁,女,山西籍)的淫秽视频团队,协助两名主犯制作淫秽视频文案,在百度网盘更新淫秽视频,然后在团伙设立的“禁言群”“交流群”等微信群进行传播,每月领取工资。

  据统计,安某某用于更新的涉案百度网盘被下载淫秽视频702个。2020年10月15日,在保定莲池区居住的安某某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拘传,当日被刑事拘留,其间被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三十日。2020年11月19日经杨浦检察院批准,并由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执行逮捕。

  公诉书指出,被告人杜某某、梁某某、安某某等人以牟利为目的,分别结伙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其等刑事责任。被告人杜某某、梁某某、安某某等人认罪认罚,均可从宽处理。在被告人梁某某、杜某某、安某某实施的共同犯罪中,梁某某、杜某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安某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

  2021年3月底,安某某被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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