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商户位于县城会盟大街与人民路的交叉路口的东北角处。交通法规规定,十字路口50米之内禁止停车。但经常有车辆为购物、办事等把车辆停放在路面上,影响道路的畅通。交警在管理时对这些违法停车的车辆开出违法处理通知书后,很多群众不太理解。这家商户的经理武女士把看到这些情况后,萌生制作停车提示牌的想法。她主动找到执勤的交警,说出自己的想法,得到交警的肯定之后,武女士制作一面“停车提示牌”。
这一提示牌摆放后,很多想在此停车的驾驶员看到提示牌,自觉按提示牌的指示把车开走,规范停放。交警的工作量明显减少,路口的交通秩序也大为好转,原来车辆被交警“贴条”后与交警的矛盾也迎刃而解。商户自发摆放提示牌支持交警的工作,这让鸡泽县公安交警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