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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华润百佳购物广场因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被罚1.5万元

来源:邯郸信用促进网编辑:2022-08-31 17: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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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馆陶县华润百佳购物广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处罚通知,详情如下:


 
处罚决定文书号:馆市监处罚〔2022〕140号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于2022年1月份,自馆陶县刘五粮油总经销处,以每袋100元的价格购进“裕得利”牌东北大米10袋。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采购该食品时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本局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馆市监责改 [2021]08001号),责令当事人于2022年1月23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022年1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再次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限定的期限内改正其违法行为。所采购的食品仍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在此期间当事人以每袋120元的价格“裕得利”牌东北大米2 袋本局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馆市监责改通【2022】08005号),要求当事人于2022年1月23日前改正违法行为。2022年1月2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仍没有查验供货者许可证
处理决定:1.警告; 2.罚款1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3月08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馆陶县华润百佳购物广场负责人:祁某,地址:邯郸市馆陶县房寨镇,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酒、糖、茶、体育用品、文具用品、面点制作、生肉、熟食、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品、化妆品、日用百货(不含日用危险品)、床上用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饰品、服装、鞋帽、电子产品、劳保用品、卷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邯郸信用促进网、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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