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广平县联华购物广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处罚公告。
处罚决定文书号:广市监处〔 2022 〕33 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农产品抽检计划有关要求,我局于2022年3月17日,对广平县联华购物广场的芒果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查,委托河北晨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验,2022年3月28日,该公司出具了NO:CG2022030977检验报告,经检验农药戊唑醇项目的残留超标,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处理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31元:2、罚款5000元,合计5031元(伍仟零叁拾壹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6月06日
据公开信息显示,广平县联华购物广场负责人:丁某某,地址:邯郸市广平县,经营范围:烟酒、食盐、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食品、乳制品、饰品、杂粮、糕点、生鲜水产、冷冻冷藏食品、加工制作、餐饮、文体用品、保健食品、工艺品、茶业、玉器、银饰、水吧、音响图书、儿童玩具、玻璃陶瓷、厨卫用品、儿童乐园、电玩、量贩式KTV、服装鞋帽、黄金首饰、箱包皮具、钟表眼镜、家电数码、按摩器材、化妆品、床上用品、家居布艺、健身器材、办公用品、宠物用品、乳制品;自有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邯郸信用促进网、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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